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二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017年10月29日09:34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方略的重要原则和组成部分,再次彰显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宗旨、根本性质和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态度与本色。
报告深刻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特质的展现,是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哲学的又一次重要表达。胸怀“人民梦想”,致力“人民生活”,坚守“人民立场”,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党治国治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各方面都彰显了顺民意而奋斗、“以人民心为心”的精神。
人们看到,从2012年至今,超过6000万中国人摆脱贫困。脱贫人口规模,相当于一个意大利,六个希腊,书写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故事之一”。全面小康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承诺,已经化为行动、变为现实,书写在中国大地上。
人们看到,通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通过新发展理念带来的发展观革新,中国发展力图趋向于全面性和高质量。效率与公平的共赢、改革和法治互相助力、经济与生态价值合流、国家的现代化与人的全面发展同程,正成为中国今天驰而不息追求的发展目标,不断回应着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人们看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三万多字,二百多次提到“人民”,三次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四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对未来的战略擘画中,处处强调着人民的获得感。“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则、“脱真贫、真脱贫”的要求、“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承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展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旨归。
新时代当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在这个要求下,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风雨无阻,奋勇向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