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办事流程

发布者:黄静波发布时间:2016-12-14浏览次数:6108

宣传部办事流程

校园横幅布置流程

    主办单位按各自归口的原则报相关部门审批。二级学院、各部门的申请由该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校学生组织、社团的申请由校团委负责审批。

    主办者可从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填写《校园活动悬挂横幅登记表》(附件二),并提前三个工作日报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核。《校园活动悬挂横幅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主办者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虚假、不实内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主办单位承担。

    校内横幅的悬挂范围设有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包括:学校校门等。在重点区域悬挂的横幅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还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

    审批结束后,需将1份《校园活动悬挂横幅登记表》交由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留存备案;1份交由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留存备案。
 

  校园橱窗布置流程

    各校区的宣传橱窗、公告栏等原则上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并由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分别承办。承办期间,由承办单位负责直接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检查。若遇有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需用橱窗和宣传横幅,承办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布置。
 
    承办单位按各自归口的原则报相关部门审批。二级学院、各部门的申请由该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校学生组织、社团的申请由校团委负责审批。承办单位的党组织应在舆论导向、政治原则上严格把关。
 

   报告会、讲座申请流程

    凡举办全校性的报告会等活动,由举办单位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初审,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校内各单位举办的报告会等活动,由本单位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审批,并在活动举办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校学生会、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等各类活动,由校团委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挂靠在我校的各类协会、学会等举办或联合举办报告会等活动,由我校在该协会、学会的负责人或我校负责该项活动的具体联系人负责活动的报批事宜。外单位租用我校场所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由我校负责该项活动的接洽方负责报批事宜。

 

                                   校报出版流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报》出版流程:本院院报为半月刊,寒暑假内不出版,每年毕业季出一版《毕业生专刊》(不计入正常期数内)。其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临时会出版一些专刊,比如《2015“汉语桥——俄罗斯大学生夏令营”专刊、《2015“魅力江苏”印度尼西亚青少年冬令营专刊》等。

    具体出版流程:

    一、组稿:选择半月内学院最有影响力的新闻稿、约评论员文章、组织学通社记者采访校内师生员工、组织进行校内微调查微采访、组织学生撰写文艺类随笔。

      二、排初步稿样:编辑部把4个版面分别打包发给泰鼎传媒公司排出一个初步稿样。

      三、部门内对初步稿样进行修改、调整。

    四、版面定稿:跟排版公司沟通,最终确定版面,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报审批。程序表》,执行编辑、部门领导、学院分管领导分别签字确认。

    五、校对:版面确定后,由执行编辑进行详细的校对、修改。

      六、定稿:校对确定无误后,由泰鼎传媒公司负责印刷出版。

      附: 流程示意图

                             院内新闻发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