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审办]我校举行溧水校区工程建设专项预防现场会

发布者:黄静波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680

 

我校举行溧水校区工程建设专项预防现场会
 
      6月27日上午,我校与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溧水校区举行工程建设专项预防现场会,副院长潘文、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琨、预防局局长顾丽娟出席会议。纪监审办公室、基建管理处负责人,溧水校区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纪委副书记卜玉平主持会议。
      基建管理处处长章长志就溧水校区概况、目前工程建设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顾丽娟就我校下一阶段即将进行的工程建设单位招标作了四个方面的预防提醒。
      梅琨就我校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作了讲话。他指出,我校目前在校区工程建设预防工作方面,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相结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廉政风险,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机制到位、措施到位,强化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共建单位也将会进一步发挥职能,在关键节点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检校双方加强沟通,共同确保“工程优质,人员优秀”。
      潘文作总结讲话。他对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为我校工程建设所做的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专项预防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对我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校目前的基建管理力量配备比较薄弱,因此需要在不断加强学习的基础上,不仅要有层层提醒的机制,更要有层层落实制度的决心;二是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随着学校机构设置工作的调整,我校《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严格报备、审批手续,严格跟踪审计;三是要严格划清界线,坚决不允许甲、乙方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尤其不允许为了利益关系发生往来,严禁“打招呼”行为的发生,严禁吃请、接受财物行为的发生,自觉做到“不想腐”;四是严以律己、加强监督,大家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执行不走样,纪监审部门要在检察院的指导下进一步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预防工作,同舟共济,一起努力,力争确保“双优”。

 

黄晓波/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