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审办]我校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溧水校区工程专项预防共建工作会议

发布者:黄静波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733

 

我校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举行溧水校区工程专项预防共建工作会议

 
 
      12月9日下午,我校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草场门校区举行关于溧水校区工程专项预防共建工作会议。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副检察长梅琨,我校党委书记李洪天,校领导程建军、张勤、刘青平、潘文、王晓天出席大会。鼓楼区检察院预防局的检察官、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我校全体中层干部以及部分科长130多人参加大会。纪委书记刘青平主持大会。
      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刘青平向大家介绍了我校与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自2011年以来的“校检共建”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副主任张伟、梅琨分别宣读《工程专项预防协议书》、《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告知书》。刘青平和杨建萍代表双方单位交换共建协议书。刘青平代表我校与目前在新校区建设工程中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市政工程与道路管网建设单位等8个项目负责人签订廉政协议书。
      基建管理处处长章长志代表我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发言。他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基建领域的风险防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职责,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工程监理中标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学兵代表参建单位作廉洁自律表态发言。
      杨建萍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职务预防发表讲话。她说,检校共建是检察机关服务学校、搭建平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在下一阶段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深入基层主动对接,在职务犯罪预防领域给予更多的业务指导。她指出,预防职务犯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双方要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工程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落实关键节点、监控重要环节,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用完善的制度压倒“潜规则”。她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坚持常态化共建,形成规范、形成特色,保障新校区建设投资安全、人员优秀。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程建军就共建工作发表讲话。他指出,长期以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我校事业发展和廉政建设给予了关心支持和热情指导,双方在预防职务犯罪、校检共建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结下了深厚情谊。在溧水校区建设项目即将全面开工的重要时刻,两单位就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签署共建协议,这既是对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工程专项监督和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的积极呼应和认真落实,也是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发挥专业优势、关心高校发展的亲民作风的充分体现,必将为我校校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他诚恳地希望在校区建设过程中,能得到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的关心指导。
      党委书记李洪天作总结。他说,新校区建设工作对于我校的办学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新校区1201亩的办学空间达到了普通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也极大地拓展了目前紧张的办学空间。同时,工程专项预防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一个风清气正的氛围,能够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新校区建设不仅要确保工程质量,还要作为我校管理队伍的“磨刀石”,锻炼出一支廉洁清正的管理队伍。
      第二阶段,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四位检察官作了宣讲。她们结合在省内外高校招生、基建、后勤、科研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例和某工学院院长的忏悔,勉励大家要把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初始关、亲情关、节庆关、交友关、酒色关、小节关”,珍惜政治生命、珍惜个人前途、珍惜家庭幸福,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律。

 

黄晓波/文    俞菁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