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通讯社章程(三)

发布者:崔思瑶发布时间:2020-11-13浏览次数:634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通讯社章程(三)

第四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例会秩序

各部长及副部长需认真准备每月两次的各部门例会,例会前一天将具体内容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干事,例会期间所有成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会前签到,带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二)例会期间应遵守纪律,不得随意喧哗,手机关机或静音;

(三)不断创新会议内容和会议形式,明确会议的本职是为了加强交流,学习讨论,锻炼自我的地方,不能将开会形式化、刻板化,力争做到每次会议让成员们有所收获,有所得。

第十四条 成员考勤制度说明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办公室记录;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者给予记录;无故缺席四次者,视为自动退社;

(三)请假须在事先一天前,并向所在部副部提出请假要求,经副部同意后方可准假

第十六条 奖罚、缺席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对学通社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学通社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学通社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

第十七条 优秀通讯员评定

(一)积极参加学通社各项活动,在校报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多篇作品

(二)每次例会或大会活动,满勤者;

(三)勤奋踏实,兢兢业业,真心服务学通社发展,无私奉献者。

附则

(一)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学通社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任何个人不得盗用学通社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成员在社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学通社的事情,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四)成员在社期间有权参与学通社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学通社的有关信息。

(五)成员在社期间有权向学通社骨干反映学通社问题,并督促学通社改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党委宣传部

学生通讯社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