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报]我院高教所所长宋旭峰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7-29浏览次数:4514

深化校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

江苏教育报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在《江苏教育规划纲要》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专门约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三位教育专家,从各自研究的领域出发,以专业的视角,对这三个部分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研读《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关键,在于推进人才培养与科技、产业的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机制。《江苏教育规划纲要》对此进行了重点谋划,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及行业企业通力协作,加快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学科专业、交叉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通过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支持高校主动适应我省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倍增计划"。支持高校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增设一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联度高的学科专业,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新品牌专业。
  二是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江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区域创新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合作基地,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重点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此,将启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认定若干企业为合作培养单位,提升工程教育学生的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和工程创新能力。同时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若干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基地。
  三是扩大高校发展的社会参与度,重点在合作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完善社会化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方面,进一步推进高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共建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拓宽大学生实践渠道;另一方面,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研究生 "双导师制"制度,到2015年,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的比例达到78%,2020年达85%;同时,要进一步构建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接受社会和专业机构的评价和监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 宋旭峰)

原文链接:http://epaper.jsenews.cn/shtml/jsjyb/20100729/2830.shtml